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能弥补亏损吗

2021-05-09 07:2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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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能弥补亏损吗?正常来说,企业所得税在纳税年度内申报表中可以将其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直接在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前扣除的,但是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更多相关的收入弥补亏损的资料请你们来参考下述文章,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能弥补亏损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规定:"三、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因此以前在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框架下制定的国税发[1999]34号文已不再执行.

又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直接在"纳税调整后所得"之前扣除,无论企业盈利与否,这些项目均可以在当年作为税前扣除,直接减少所得额或扩大当年度亏损.在没有另行规定前,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能弥补亏损吗

免税收入能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因此,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不能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应税项目的亏损.

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能弥补亏损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关于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弥补亏损的资料在上文中已经全部说完了,小编老师相信你们都知道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可以扣除本年度的亏损,但是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部分,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请你们来这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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