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登记车辆如何缴纳车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交强险"保险单,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再次征收的,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应予退还.
异地登记车辆可在异地缴纳交强险,同时由异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然后凭保单到异地的地税机关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则在本地就不用再缴纳了.如果不在异地缴纳交强险,也可带上行驶证和身份证到异地的地税机关窗口直接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属于地税,应在地税局或指定缴税渠道(例如银行等)交税.而现在很多地方都是通过投交强险时一齐缴纳,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可省了车主的时间和精力.值得注意的是,新车的车船税只须交从上牌之月起至当年年底这些月份的税.
车船税去哪里缴?
1、POS机自助缴税.凡持有"银联"标志银行卡(含所有商业银行)的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务厅等地点使用POS机进行自助缴税;
2、委托银行代扣缴税.凡在中国银行网点开立账户的纳税人,可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由中国银行按期代扣车船税收;
3、持现金缴税.为提高办事效率,建议各位车主使用上述两种方式申报缴纳车船税收.若确需持现金缴税的,可到当地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服务厅缴纳.
注意事项:车船税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避免集中申报纳税,纳税人可在机动车年审当月进行申报纳税,也可在纳税年度内提前申报纳税.而车辆基本资料登记发生变更的;需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收的;申请车辆减免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营运税收的纳税人则必须先到所属县(区)车船税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再作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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