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相关规定,以下部分为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直接投入费用.例如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各种费用,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等费用.
2.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4.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5.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的财务处理方式,应分两个阶段进行:
1、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
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
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则属于资本化支出,构成无形资产成本,应允许加计后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规定摊销,也就是说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从无形资产使用的月份起,按其使用寿命平均进行摊销.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七类,这里小编就不过多赘述了,这里已经为大家一一列举了.这里还为大家延伸了一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方式,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