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 )第六条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的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所以,违约金为价外费用,可以并入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
取得抵扣凭证并符合抵扣条件时,需要先勾选,所谓勾选认证,就是将进项发票与税局服务器比对,相符时就认证通过(允许抵扣),然后填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自动带入主表.然后在次月申报时,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申报你一个期间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的差额做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进行申报.
相关会计分录:
1、收到进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开出增值税发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销项和进项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账户上,余额可能是正数或负数.月末都要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余额应该是0)
3、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如果,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做相反分录,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说明该余额要下月留抵;如果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余额在贷方说明该余额就是本月要交税的数额.
5、交税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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