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末收取房屋的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开票时缴纳增值税或在提供租房服务时缴纳增值税
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预收账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 年,通常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反映在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若超过1 年(预收在一年以上提供商品或劳务)则称为"递延贷项",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
按季度缴纳房租分录
企业按季度缴纳房租,可以先计入"预付账款"会计科目核算,然后每月摊销到费用科目,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预付一个季度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银行存款
2、每月进行摊销,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房租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预付账款是资产科目,核算的是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期末一般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为了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一般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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