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的关系是怎样的?

2021-07-24 07: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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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员工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公司需要为员工缴纳有关社保,如果员工工资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还需要依法缴纳个税.这里可以通过公司进行代扣代缴来进行.那工资与社保的关系是怎样的?有关工资与社保的关系介绍如下.

工资与社保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资与社保是有一定的联系,主要是指社保缴费基数和工资挂钩.

社保缴费基数是需要做到与员工工资金额一致,因为社保的缴费金额就是根据工资乘以缴费比例计算缴纳的.计提社保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缴纳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规定的比例大约是:

养老:单位20%,个人8%.

失业:单位2%,个人1%.

医疗:单位6-4%,个人2-4%.

工伤:单位1%,个人0%.

生育:单位1%,个人0%.

各地可能略有变动.

一金一般是单位8%-12%,个人也一样.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与社保的关系是怎样的?

社保工资申报总额是否扣除个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允许免税和税前扣除的"三险一金"是有规定标准的,对于超过标准缴付的部分,需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薪金中合并纳税.一方面,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纳税申报时,对单位缴存的"三险一金",如果计入了工资单发放总额,就可以在规定比例和标准范围内扣除;但企业通常的简便做法是,直接不将该部分计入工资单发放总额,因此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也不能再次重复扣除.

另一方面,对于扣除标准,"三险"的规定是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月工资总额,缴费比率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4%(非深户13%)、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6.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而住房公积金的扣除标准则相对复杂,其缴费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该平均工资不能超过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比例则为该基数的12%,即上述3倍、12%的两个标准都不能超过.如我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为15654.8元,某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0000元,缴存比例为15%,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5%=3000元,缴存基数与扣缴比例均超过标准,则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2%=1878.6元.而若缴存比例为10%,则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20000×10%=2000元,但其缴存基数超过了规定标准,故可准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为15654.8×10%=1565.5元.

据介绍,"三险一金"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和法定税前扣除项目,在单位为个人提供相关养老、医疗、就业和住房保障的同时,税法也给予了相应计税优惠,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但地税部门也提醒缴存单位,对于超出标准的缴存部分需依法纳税.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工资与社保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这里我们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社保缴费基数是和我们的员工工资挂钩的,需要保持一致.单位和个人是有其缴存比例的,各地都会有一点差异,具体可参考当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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