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可以作为小微企业吗?
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不可能认定为小微企业,因为所有的报表都要送至公司进行汇总.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分公司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
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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