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遵循法治原则的原则,即政府在实施税收制度时,应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使每一个纳税人处于一个税收条件下,按照法定的税制承担应税收具体负担;同时,要求税收制度应遵循法治原则,并充分发挥国家权力行使和国家权力实施的功能,强调法治思想,确保税收行政管理的正当程序性和完整性。
税法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在税收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基础上的,即各级政府必须尊重和维护公民的纳税权利、免税权利和税务豁免权利。税法的基本原则强调了纳税人的责任,要求政府对纳税人的税收收入确认和领取应遵循正当程序,以保护税收权利。
拓展:税法还具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即抗拒原则、非可逆性原则、法律确定原则和自由选择原则。抗拒原则是指税务管理机关应该尊重、保护和遵守纳税人的税收合法权利和豁免权利,不得抗拒纳税人的正当要求;非可逆性原则是指对纳税人的税收缴纳行为,不能主观地把握不认可;法律确定原则是指税务机关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规定来执行;自由选择原则是指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自己选择税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