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是指当企业从其他企业或个人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或领取施赠物品时,依照税收法规规定,在发票上开具或发放的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要对进项税加计扣除生成会计分录,具体分录如下:
1、以进项税贷方记录,记账凭证上填写进项销项税贷方为原单据发票税额,贷方科目是“进项税额”。
2、以税基金贷方记录,记账凭证上填写税基金贷方为原单据发票税额,贷方科目是“进项税额”。
3、以其他应交税费贷方记录,记账凭证上填写其他应交税费贷方为原单据发票税额,贷方科目是“进项税额”。
4、以采购费用借方记录,记账凭证上填写采购费用借方为原单据发票金额,借方科目是“采购费用”。
以上就是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的具体内容,每一笔账本记账都应该清晰记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拓展知识:企业进行进项税加计扣除时,不仅要遵循上述会计分录,而且还要掌握进项税加计扣除的有效税率原则。进项税加计扣除有效税率一般按照先扣税负担最重的为主,即先扣除按13%预征税率计算的税款,再扣除按16%预征税率计算的税款,税基可由小到大进行累加计算。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某些税种的抵扣率变更或企业领用特殊政策等,可能会导致有效税率的变更,这种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最优的有效税率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