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同一行为会受到多次征税,导致双重征税的情况。
例如,跨国公司收入可能会遭受两个国家的直接税税,以及一个国家的间接税税;跨国公司的购买行为也可能会受到多国的非关税征收等。
国际重复征税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1、双重征税(double taxation):指在同一公司和交易收入在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被多次征税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国家的税收差异而导致的;
2、双重征稅(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指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就税收居民权问题达成协定,以防止国际贸易收入受到双重征税;
3、双重关税(double tariff):指在跨国公司的贸易活动中,交易品被多次征收关税,使跨境贸易变得更加复杂,从而降低跨境贸易的效率。
拓展知识:
双重征税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比较棘手的问题,有多种解决方案,其中最常见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双边保护协定(DTA),根据双边保护协定,吸引多国投资的国家会同意推行双重征税政策,采取优惠的免税或退税措施,以此最终减轻双重征税的负担。例如,美国与德国签订了DTAC协议,有助于减轻在欧洲和美国地区受到双重征税的情况。此外,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也发起了“基础视角”(BEPS)和“基础税”(BST)的框架,旨在更有效地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