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附加税包括地方教育附加税、地方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道路运输税以及资源税。
地方教育附加税是指地方政府根据教育经费需求,在国家增值税基础上,进一步征收的一种附加税款。地方维护建设税是指地方政府在增值税基础上,对当地非税收入不足而增加的税种,主要包括建筑税、土地使用税等。耕地占用税是指政府为保护农业耕地,对土地使用法无法禁止的,而又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如建构筑物、出租土地等)征收另行规定的一种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地方政府在增值税基础上,用于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和维护城市秩序等税收。房产税是指政府依法对固定资产(如住宅、办公楼等)征收的一种税收。印花税是指政府依法对金融资产的发行、转让等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道路运输税是指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业征收的一种税收。资源税是指政府依法对自然资源(如水、电、煤矿等)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以上是增值税的附加税种,由此可见,地方政府从多种角度出台的税收政策,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税收共同体”建设。此外,因各地税收政策的不同,税收的金额也会有所差异,使企业在税收方面承担更多的负担。因此,政府应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和改善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