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对自身缴纳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的税收减免方式。进项税额转出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点:
1、企业所得税实行累计预缴制度;
2、企业在本月累计内消费内购单位的进项税额超过营改增前税收减免计算的减免应纳税额,可以对应额外的减免抵扣未来预缴税额;
3、企业超过减免额度的部分,可以抵扣未来纳税期预缴税金,即进项税额转出;
4、转出的进项税额可抵减未来纳税期的预缴税额,但转出不得超过等于次月应纳税额的50%;
5、转出的进项税额在此后的未来纳税期,只能用于抵扣本期应纳税额,不得转入下一期缴纳。
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加企业财政负担的一种减免方式,可以让企业节省财力及税负,这样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能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拓展知识:
进项税额转出只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不适用于消费税和其他税种,因此,企业在选择进项税额转出的时候,必须留意具体的税种,以确保税收减免政策的正确使用。另外进项税额转出也可以通过国家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但企业应当注意,在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时,一定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免发生违反缴税义务的行为而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