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是怎样的?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1)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以下称“两免三减半”)。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减半的意思:是指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举例:软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那么“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是(100*25%)*1/2=12.5
开始计算时间规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相关认定资质,应在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起,就其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的优惠期的剩余年限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优惠。企业获利年度是2011年,在2013年取得软件企业资质,则只能享受2013年至2015年的“三减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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