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是怎样的?

2017-11-17 15:0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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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对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只有耳闻,却不是很清楚真正的意思,本文今天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是怎样的,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是怎样的?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1)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以下称“两免三减半”)。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减半的意思:是指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举例:软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那么“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是(100*25%)*1/2=12.5

开始计算时间规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首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相关认定资质,应在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起,就其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的优惠期的剩余年限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优惠。企业获利年度是2011年,在2013年取得软件企业资质,则只能享受2013年至2015年的“三减半”优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是怎样的,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如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窗口与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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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软件企业如何计算两免三减半的年限?

    软件企业计算两免三减半的年限时,应考虑纳税主体及税收优惠期限等因素。纳税主体一般分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等。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主体享受税收优惠的年限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企业法人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企业法人按照有关规定,税收优惠期限一般为5年,其中第一年及第二年为两免,第三年至第五年为三减半。 二、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按照有关规定,税收优惠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第一年及第二年为两免,第三年为三减半。 因此,软件企业计算两免三减半的年限时,应具体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分别计算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税收优惠期限。 拓展知识: 两免三减半是指企业可以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经批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即在税收优惠期内,第一年及第二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可以享受50%的减税政策。

  • 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有优惠期限吗!

    你好,是没有期限的,

  • 今年软件企业还享受两免三减半不

    目前该政策还是可以享用

  • 软件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三免两减半的说法

    软件企业所得税有三免两减半的说法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九、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应从企业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规定,三、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 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具体要符合什么条件?怎么认定为软件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十、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或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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