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抵扣问题
问:金融服务业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答: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问:金融服务业纳入营改增以后,税率是多少?
答:金融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的购买方接受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金融服务,按照6%的税率扣缴增值税。
问:营改增以后,单位及个人的存款利息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为使“营改增”平稳过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服务业中的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问: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几个常见的常见的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抵扣问题,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如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窗口与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