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法征收条件所缴纳增值税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凭此证明其缴纳税款的依据,是纳税人证明缴款事实的有效凭据,是税收证明文件和计算税款的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须遵守以下规定:
(1)纳税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税收征收条件,自行开具或专用发票承兑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政府指定的发票领购单位领购,不得由个人或单位自行购买;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其中必须有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等内容;
(4)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郑重承诺“本发票一经销售,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开票人负责”;
(5)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手工签字,且实行票证配套制度;
(6)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发票领购单位中票证员接收,签收发票,建立发票领用、用途和销售记录;
(7)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小票机打印,采用双联式小票机打印,应当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有效分歧。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了发票的内容、使用方式、接收和配套规则,体现了税收的时效性和可追踪性,我国的税收征收工作离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支撑,税收运行的稳定,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拓展知识:我国增值税发票一共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发票,一种是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可以用于一类商品、服务的开具,专用发票则专门为增值税服务开具,涵盖几乎所有增值税税目,是纳税完税依据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