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工资,即应纳税工资,是指税收制度下,一个纳税主体从事劳动,由雇主给予的报酬,以及其他权利,按照相应的法规标准扣除允许豁免的部分(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纳税主体要缴纳的实际应纳税费用。
计算公式:
应税工资 = 工资总额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 各项允许的抵扣额
例子:
假设一定月份,某纳税主体的工资总额为6000元,每月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奖金抵扣总额为800元,则该纳税主体应税工资为6000元 - 3500元 - 800元 = 1500元。
以上是应税工资的计算公式,拓展知识:
可抵扣额的范围:
1. 各项工资奖金的总额,但不包括住房补贴。
2. 居民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总额。
3.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开支总额。
4. 教育费用,包括买书费、培训费、学费等。
5. 住房装修费或垫付买房款,限额为10000元/次。
6. 依法办理继承税等税费,限额为20000元/次。
7. 因病、因公自费治疗医疗费用,限额为2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