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税(简称文事税),是一种针对从事文化产业活动的纳税人收取的一种特殊税种。文化事业建设税系指定了五种税源:一是文教事业建设基金;二是文化事业建设基金;三是文化事业维护基金;四是文化事业保护基金;五是文化事业发展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税的计算公式为:文化事业建设税=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收入额×应纳税收入税率
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收入额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收入部分所得扣除后的净收入额。
应纳税收入税率由发布文件决定,是综合性税率,可根据不同情况调整,主要有预缴式和后结式两种,具体标准根据文化部发布的文件来定。
文化事业建设税一般由税务机关下放到地方税务机关,地方政府办公厅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决定,具体税收由地方政府办公厅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详细制定,可依法进行调整。
文化事业建设税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它有助于促进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拓展文化消费市场,支持新兴文化市场等,可以说文化事业建设税是推动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推动器”。
拓展知识:文化事业建设税有很多收入来源,如文化创意产业、新媒体平台、文化技术研发、文化产业园区等,文化事业建设税可以作为刺激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工具,有助于建立一个可持续的文化事业建设发展模式,促进文化事业建设税的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