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是指在增值税纳税中,企业经过计算后,把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上期应纳税额合计为本期应纳税额。其中,免税合并是指本期销项税额与上期应纳税额之和大于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依照规定在纳税申报表上填报,可以进行税收减让的一种方式;而应税合并是指本期销项税额与上期应纳税额之和小于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企业应当补缴增值税,补缴数额以本期累计应纳税额减去本期销项税额与上期应纳税额之和为准。
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要求来进行合并。免税合并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有较多的销售额,而应税合并则是指企业的销售额较少,但由于某些原因,本期增值税累计应纳税额却较高。此外,企业申报增值税时,还应当注意增值税抵扣及减税政策,以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税负。
拓展知识:
国家对于增值税减税的税收政策,主要分为“减征减免”和“重点税收优惠扶持”两类。前者指的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在增值税税制下,主要是减免某些类别企业的税收,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企业拓展市场;后者则是指一些政府认可的产业类别,视其为重点领域,进行差别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及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