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是指纳入本期应税收入产生的进项税额,在当期未实际交付给税务机关时,从税收缴纳准备金账户中移出,用于抵扣当期税收支出。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一般直接反映在税收缴纳准备金账户上,形成现金流出,具体分录如下:
首先,从抵扣当期税收支出的税收缴纳准备金账户中移出:
科目:税收缴纳准备金账户
借方金额:本期未实际缴纳出去的进项税额
贷方金额:
其次,从税金应交款账户中移出:
科目:税金应交款账户
借方金额:
贷方金额:本期未实际缴纳出去的进项税额
最后,再从该科目本期发生的税金支出账户中移出:
科目:本期发生的税金支出账户
借方金额:本期未实际缴纳出去的进项税额
贷方金额:
拓展知识:
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的分录金额要与相关税金明细列报核算、计算金额一致,以便后续的税金结算时能够抵扣具体的税款金额,避免税收和缴费凭证的重复索取。在计算税收缴纳准备金余额时,还要注意上月末应税收入项目当期未缴纳税款和本期已经缴纳税款的差额是否大于本期应纳税收入产生的进项税额,余额不足则需要及时补足税收缴纳准备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