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和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税收滞纳金?
征收滞纳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
按照规定,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海关依法在原应纳税款的基础上,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 5%0的滞纳金。征收滞纳金,其目的在于使纳税义务人承担增加的经济制裁责任,促使其尽早履行纳税义务。
什么是税务部门罚没收入?
税务部门罚没收入是指司法机关和税务机关依法查处税收犯罪案件或者违法行为所处罚金,没收、变卖、拍卖财产的价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等罚没收入的总称。涉税罚没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已有,应当依法及时上缴国库
税收滞纳金和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区别是什么?
综上,税收滞纳金指的是未交税费的逾期费用,而税务部门罚没收入指的是企业违法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税收滞纳金和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有别的财务疑问,可以通过窗口与老会计们互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