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操作明细流程
答: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先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领完核销单进入出口收汇/口岸备案中进行口岸备案,备案成功后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进入出口收汇/企业交单中输入核销单号码查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然后进行交单,交单成功后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销,交单同时也可以进入出口退税/数据报送中做报送,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附:1.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选择交单,报送到外管局, 退出界面。2.
进入出口退税,选择数据报送,输入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要报送的数据,报送到国税局。 这是一般出口在电子口岸基本的操作流程)。
出口收付汇核销单规定“核销日期”一般不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
3、出口货物退税的流程,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附:外贸出口退税详细操作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0,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 单证 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 海关
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增值税票抵扣联;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 报关单 ;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通过小编整理的资料发现,出口退税操作明细流程多而且还挺复杂的,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各位会计小伙伴要细心操作。好了,出口退税操作明细流程相关内容就给大家整理完了,如果你有问题,可以给老会计答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