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代开专票可作退票处理吗?
答:税局代开专票是可以作退票处理的。
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税务局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
1、法律流程上是可以作废的,但是需要提供合理的作废原因说明,完整的专用发票三联以及纳税登记许可证,相应业务合同,付款证明等文件。经过税务局认定作废申请合理以后,可以予以作废。
2、如果已经发生认证抵扣,就要多一个步骤,需要付款方将进项作废转出,并在税务局系统内作废该专票。
3、作废之后,已缴纳的税款可以选用退回或者留抵两种处理方式,无论何种方式都需要在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格并获得审批。
4、以上是合法合规的处理流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本回答无法作为您在税务局办理业务的合法依据。具体经办所使用的表格、流程需要向当时代开的税务机关咨询办理,当值税务机关对本业务具有具体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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