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发放劳务费的税收规定为: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劳务报酬作为收入的,凡在一个月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税率按照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月度纳税人的税额应计算如下:
(1)月收入减去月度固定扣除项目的金额,得出应税收入;
(2)按照月度减除数(月度个人起征点的2.3倍),从应税收入中减去减除数;
(3)把减去减除数之后的应纳税额乘以月度适用税率,即可求出月度纳税人的税额。
三、月度纳税人的减免扣除项目有:
(1)基本生活费;
(2)子女教育经费;
(3)住房租金;
(4)住房贷款利息;
(5)大病医疗费;
(6)赡养老人抚养费。
四、拓展知识:
劳务报酬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是指税法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由纳税人减除的部分税负。比如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经费、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费用,均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减少纳税人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