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员工的火车票是不可以抵税的。具体的税收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可以使用火车票的票价抵扣其应缴纳的税款。但是,非企业员工的火车票不可以抵税。非企业员工必须按照发票上明确纳税义务,缴纳应税法定税款,即使乘坐火车。
此外,非企业员工购买火车票,还有一个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买火车票减税”政策。具体来说,非企业员工在每年期间内,购买火车票消费超过一定金额,可申请税收减免,用于减免应纳税款,以提高公民的税收优惠,使用火车更加便捷,更好地体现了政府对公民的关心。
拓展知识:
火车票的税收减免的政策已经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出台,各地税收减免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如在上海,家庭每年购买火车票消费满3000元可享受减税优惠,可减免税收1000元;浙江为每次购买火车票,消费满3000元可享受减税优惠,可减免税收200元;湖南为每次购买火车票,消费满1000元可享受减税优惠,可减免税收100元;广东为每次购买火车票,消费满1000元可享受减税优惠,可减免税收100元。以上几个省份的税收减免政策已经实施,其他省份也正在研究制定税收减免政策,以提高公众购买火车票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