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禁止扣除项目是指未经法律明文规定,不能认定为可以减税的费用,也不属于可以抵扣税收的费用,不可以用来扣减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具体来说,一般可以分为下列八类。
第一类:未经法律允许的非正常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非正常而不经过法律规定允许的费用,不能作为扣税或抵扣税收的费用,由此造成的任何税务后果都是由纳税人自行承担的。
第二类:无共同利益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为共同利益无关的费用,比如一方赠给另一方的礼品,招待费,以及礼物等。
第三类:违规支出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留存或者审查的支出,比如违反了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四类:投资性支出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以投资为目的,支出的资金,包括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的费用,也不属于可以扣税或抵扣税收的费用。
第五类:个人和家庭用途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为个人或者家庭私人用途支出的费用,比如会议、日常生活费用等,都不属于扣税或抵扣税收的费用。
第六类:违反公职责任范围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获取的收入归于公职责任之外的费用,比如因为兼职而受到的报酬,也不属于可以扣税或抵扣税收的费用。
第七类:赠礼财物的费用。这类费用指的是为了赠送财物而支出的费用,比如购买礼物等,也不属于可以扣税或抵扣税收的费用。
第八类:其他无法抵扣的费用。上述七类禁止扣除的费用包含了大部分禁止扣除的费用,但是还有一些费用的性质尚不明确,也属于无法进行扣除的费用。
拓展知识:
税收减免是指由于某些原因,税务机关特准将本来应征收的税收减免部分或全部,使纳税人享受减税待遇的行为。减税待遇一般可以分为绝对减免和相对减免两种;绝对减免是指一定免征税收,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而相对减免是指在原税收基数基础上发放的百分比减免,本质上也是削减纳税人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