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是指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政府交纳的增值税,当企业未能按期交纳政府增值税,就需要引入转出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明确转出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要分三步进行:
1、将营业收入转出至应交税金账户:
当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营业收入中,需要分离出预计应收取增值税,以便于提取增值税,分别以下帐记录:
科目: 应交税金(指代性科目)
借: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
2、将营业收入转出至未交增值税账户:
经过上述处理后,应交税金账户中的钱只是预估应交税费,实际发票额有可能不同,因此应将实际发票额不足的预估税额转出应交税金账户。科目如下:
科目: 未交增值税(指代性科目)
借:应交税金
贷:未交增值税
3、将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出至增值税账户:
当企业实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发票额满足实际应交税费后,应专门将未交增值税转出至增值税账户,以便向政府缴纳增值税:
科目: 增值税(指代性科目)
借:未交增值税
贷:增值税
拓展知识: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营业收入的比率,将营业收入预估计算应交税款,也可以按照实际发票的金额,计算应交税款。在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的时候,企业应该确定具体的税款金额,以便能够向政府交纳合适的税款,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总账准确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