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用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从征税方式上来讲,只是一种“简易计算”的方法,即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单一税率,直接对货物销售额的全部收入进行计税。
关于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分收入方面的规定和抵扣方面的规定。首先,收入方面的规定,即计税对象是货物销售额的全部收入,百分比税率以及应税收入的计算方法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其次,抵扣方面的规定,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能抵扣,但也有特殊情况允许抵扣,例如在国外进行贸易支付的出口商,在境内经销商也可以从境外供应商处获得进项税发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可以进行抵扣。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优点在于税务入管理起来简单、易行,税负更具透明性;而缺点在于征收增值税的税率较高,负担也比较重。
至于拓展知识,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是从政策层面的考虑而设计的一种征税方式,以简化税务管理,加大税收缴费的税收执行力度,榨取更多的价格收费,以提高政府的税收集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