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税证明与发票一样,都是商品交易的凭证证明,但他们的功能是不同的。发票是记载交易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于政府税收管理,完税证明是记载双方付款数额,用于个人凭证确认,所以,完税证明不能代替发票。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出具的特殊发票,是用来证明纳税人已在指定日期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制度完成税收缴纳的重要凭证。完税证明一般由税务机关出具,双方各执一张,一般写明:缴税金额,税率种类,实缴税金,税收享受优惠,税务机关签章及骑缝印等。
完税证明具有以下几个功能:一是证明纳税人购买商品或办理服务已缴纳税款,以免反复缴纳。二是可以用来报销税费,三是可以在国家机关申请贷款、提取公积金时办理政审手续。
完税证明不能代替发票,因为完税证明无法满足发票的功能,如发票不能作为抵扣税点、索赔、结算结算、结算等;而完税证明本身也缺乏发票所必须具备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因此,完税证明不能代替发票,也不能取代发票的功能。
拓展知识:完税凭证分为现金完税凭证和非现金完税凭证,现金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出具的现金支付使用税款缴纳完税证明;非现金完税凭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特定税收政策出具的特殊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