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六条规定,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占用行为包括:
一是用于林木抚育、灌溉水源、排洪、农田源水保护和良好农业规模经营等的林木种植、灌溉设施建设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
二是农用机械设备使用的引进、安装、调试,在耕地上定位装置等技术改造。
三是以建设公路、架设电缆、排放水、排放煤气、保持湿地不变等为主的工程建设;
四是国家所有的耕地农户依法办理转让、承包、出租、作业等合法行为;
五是国家规定的其他不收取耕地占用税的行为。
拓展知识:耕地占用税是一种政府行为,旨在鼓励农民在农业开发中注意环境保护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它既是保护农业和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也可以帮助鼓励农民改进农业、建设小微型低碳农业,推行农业结构调整等绿色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