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利息收入纳税调整即是针对一些业务外发生的利息收入进行纳税调整的政策,主要是要求对利息收入采取现金结算的方式。
通常情况下,非金融企业一般采取记账结算的方式实现利息收入,即将收入发生的利息收入归入本年度利息收入,结与上年度收入的差额再折算成账面收入,该方式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的税收成本,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公平,也会使财政部门造成损失。
为了提高社会公平,维护财政部门的利益,促使企业真实缴纳税收,减少税收偷逃,政府便制定了针对非金融企业利息收入纳税调整的政策。
该政策要求企业对获得的利息收入应当采取现金结算的方式,即企业应当按照月度的实际收入额实时申报税收,以实际收入额为准作为结算月度所得税的计算基数,从而减少企业的月度利息收入税收成本,也能避免政府出现费用差距。
该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减少企业作弊行为,促进政府财政部门实现实时税收征收,建立一个健全的税收制度,有利于企业的真实缴纳税收和政府利益的实现,也有助于促进税收公平。
拓展知识:现金结算是指采用现金作为支付手段,按照原值发生收付的结算方式。它可以使收付双方不受时间的限制,有效降低风险,也有助于企业实现资金的及时进出,提升资金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