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可以用来反映会计实体在购买物品、服务和租赁资产时所缴纳的税款。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分录如下:
1.应付租赁费: 首先在科目“应付账款“中记录应付的租赁费,科目编码为2221应付租赁费,金额由租赁合同或者发票上标明。
2.增值税科目: 同时将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增值税,记录在科目“应交税费”,科目编码为2242应交增值税,金额由发票上标明。
3.应付税额: 需要在科目“应付税金及附加”下,创建科目“进项税额”,科目编码为2231进项税额,将发票上标明的进项税额记录其中。
4.未抵扣进项税: 用制作发票时的税率计算出未抵扣进项税,并在科目“应交税费”的2231进项税额科目中记录。
以上就是融资租赁中的进项税如何做分录。由于税政政策的不断变化,因此在进行分录时,一定要根据当前的税政政策,以及发票上的信息,确保分录正确。
拓展知识:
融资租赁的分录不仅仅需要考虑到进项税,还需要根据租赁公司购买资产的价格及折旧方法,进行不同科目的分录。例如: 如果购买货物或设备后,公司将其用于制造产品,则需要将货物或设备的购买价格进行分配,记录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