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企业法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设立营业的企业法人。例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企业等等。
二、合伙企业: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营业的合伙企业。
三、个体工商户:指以自己的名义办事的个体工商户。
四、其他纳税人:指既不属于以上三类纳税人,又不能归结为个人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四类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纳税凭证,如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纳税证等等;并且要完成税务申报、纳税汇算清缴、财务报表制作、税收筹划等工作。
拓展知识:个体工商户不仅要负责经营营业所得的纳税,还应该关注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报税人有义务每年在3月31日前报税。如果报税人拥有税前扣除项目,可以在递税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及汇算清缴,以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