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因此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展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服务、教育等民生服务项目应当按照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医院在提供的医疗服务活动收入应当按照当地税率(一般为3%)进行征税,具体征税金额应当由当地税务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条例进行指导。
除此之外,纳税人还应当仔细确认其纳税义务,以确保收入能够及时缴纳税款,以减轻税务负担,避免因延误造成滞纳金等情况的发生。
另外,医院还应当充分了解自己服务活动收入的税务规定,以及对税务有关知识的掌握,使自己能够有效实施税务管理。医院也可以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合作,加强对税务的管理,使纳税人的收入得到有效管理,同时充分遵守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正确缴纳税款,以便纳税人的收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