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加收滞纳金的范围?

2023-06-26 10: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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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加收滞纳金是国家针对纳税人未及时缴纳营业税而制定的一种强制性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拖欠应缴税款每日计收滞纳金,并非处罚性费用或罚款。

营业税加收滞纳金的范围?

营业税加收滞纳金的范围表示的是,纳税人未及时缴纳应纳税款的,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逾期缴纳的税款,给予加收滞纳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滞纳金的计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应纳税款不缴纳或者逾期缴纳的;

2、营业税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减免的,未在期限内完成减免手续的;

3、依法超过期限未出账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税收征收工作情况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营业税凭证的;

6、未申报报税表单或者未申报全部税款的;

7、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或者有效期内未缴纳滞纳金的。

营业税加收滞纳金,并不是处罚性费用,也不是罚款,而是纳税人拖欠税务机关应收税款的违约金,是一种行政强制性收费。滞纳金是逾期缴纳营业税的催告,是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工作的有效措施,也是税务机关保证营业税正常征管的重要途径之一。

拓展知识:

营业税加收滞纳金,是国家制定的一种强制性费用,主要是针对纳税人未及时缴纳营业税征收的。具体来说,即是按照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对逾期支付的营业税按日计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一般按照每日拖欠应缴税款2‰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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