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未核销部分按内销征税后单证如果又收齐了,是否能再退税?根据税收法律中关于退税的规定,若是已经申请过退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拒绝再次申请退税。因此,超期未核销部分按内销征税后单证又收齐了,就不符合再次申请退税的条件,不能再退税。
税收法律中退税的规定,对纳税人申请退税有明确的要求。首先,纳税人比起一般税收纳税义务的所有条件都必须满足;其次,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上缴税款,并在有关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内提出退税申请;最后,纳税人必须准备齐全有关单据(发票、进项税额等),做到必要的证明工作。缺少任何一项,就不能申请退税。
退税申请的审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处理文书后,纳税人对该文书提出的有关要求作出正确的回复,税务机关履行完相关的手续后,才能受理退税申请。如果纳税人在上述程序中有任何问题,都会导致退税申请未能成功。
拓展知识:退税的申请主要原则就是纳税人必须依法逐步完成申请程序,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地确定纳税人确有退税费用及其相应的退税依据,从而做出正确的退税决定,才能有效地实施退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