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后的分录一般是“商品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由“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和“应收账款”借方组成,两者是互斥关系,一般采用“T”形式,贷方在上,借方在下,明确标识“商品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商品销售收入的分录,要根据纳税人的货币记账方法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按照实收记账,分录如下:“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由“银行存款”借方和“应收账款”贷方组成,表示顾客支付的货款全部存入银行,产生应收账款;如果是按照记账凭证记账,分录如下:“商品销售收入-银行存款”,由“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和“银行存款”借方组成,表示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全部存入银行,产生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的分录,要根据纳税人的货币记账方法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按照实收记账,分录如下:“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由“应收账款”借方和“银行存款”贷方组成,表示客户凭证记账所支付的货款全部存入银行,产生应收账款;如果是按照记账凭证记账,分录如下:“应收账款-商品销售收入”,由“应收账款”借方和“商品销售收入”贷方组成,表示客户购买商品时产生的应收款,同时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
拓展知识:
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后的分录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录时,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货币记账方法,即“实收记账”和“记账凭证记账”,来确定分录的方向,以防出现错误。另外,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中,要注意货币记账与法人分录的差异,不能将货币记账的分录方式强行应用在法人记账的分录上,否则可能会出现记账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