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是指在报告会计期间,依据国家税务局或相关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将已缴纳的进项税额从政府收入科目转出到本期应收税额科目的记账动作。该分录的摘要为:
1. 将本期应缴税款科目转出到政府收入科目,记录金额为x;
2. 将本期应收税款科目的贷方金额转入政府收入科目,记录金额为x;
3. 将本期应收税款科目的借方金额转入本期应收税款科目,记录金额为x-x;
4. 将本期应收税款科目的贷方金额转入本期应收税款科目,记录金额为x-x;
另外,当企业报送税务机关关于已认证进项税转出证明的有效申报表格和元本凭证后,如果有贷方科目时,需要在上列会计分录的基础上,再出两条会计分录,记录贷方金额退还给政府收入科目,借方金额转入本期应收税款科目。
拓展知识:记录已认证但未报税务机元的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时,需要在已认证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的基础上,出两条会计分录,记录贷方金额退还给本期应收税款科目,借方金额转入应交税费科目。这样就可以在不报税务机元的情况下,正确记录该项税收的 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