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少计提的增值税本月补提的会计分录写说,需要在本月的会计分录中,按照以下方式记录:
1. 应交税费增加项: 如上月应交税费40000元,本月补提20000元,则应交税费增加20000元,会计分录为:
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2. 税金及附加增加项:如上月应交税金及附加50000元,本月补提15000元,则税金及附加增加15000元,会计分录为:
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拓展知识:
增值税补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计算好的账务凭证进行补提,即根据有关增值税会计准则,及其他财务会计规定,正确算出所提增值税,然后进行补提;另一种是重新计算,即根据税务部门通知的重新计算出增值税,然后进行补提。无论使用哪种情况,都需要准确记录,以便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