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若不填写可以吗?
答案是否定的,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的内容之一,因为是对发票开具正确性负责任的第三方,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的填写是根据证据来界定发票的正确性。
发票复核人又称抵扣人,复核人即最终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购买方,他们的身份明确,在发票管理中复核人可以控制发票信息的准确性, 让发票信息真实有效。
收款人又称销售方,收款人即准备开具发票的卖方,他们在开具发票的时候需要填写发票复核人的信息,收款人应当能够正确把握发票的信息准确性,做好准确的记录,保证发票的真实有效。
因此,增值税普通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是必须填写的内容,不填写将会影响增值税的正常抵扣,甚至出现逃税现象。
拓展知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发票信息真实有效:销售方、购买方、开具金额、税率、货物或服务名称等信息均应准确无误;
2、发票中两个不同的金额相加,必须等于发票开具的总金额;
3、发票开具金额必须大于0,且税率不能低于5%;
4、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必须填写,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有效;
5、有效的发票号码,以便收费部门正确记录及对发票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