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税是指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或者市场波动引起的侵害,特别设置的关税,而不是一般贸易关税。特别关税的设置程序,由有关机构(如中国商务部)根据《关税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特别关税的税率也是由有关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制定的具体税率,一般也要与国际贸易实务有关。
特别关税一般采取加税方式,即在原有商品贸易税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定税率,以此来增加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国内产品更加竞争力。按照《政府采购法》,特别关税的加税税率最高为10%,并且该税率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收取10%的折美元税。
特别关税的设置完全是为了降低国内产品市场价格,以保护国内企业的发展,也是一种限制外资的一种手段。特别关税的设置比一般贸易关税更加复杂,除了内部审查,还要考虑到国外外经组织的同意,以及国际贸易实务的影响,特别关税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税收制度。
拓展知识:特别关税的实施必须经过贸易关系的协商,一般情况下,特别关税的实施有三大步骤:第一,确定询问安排,通过对特别关税的适用条件,确定对特别关税的询问安排;第二,确定加税税率,评估国际贸易市场的影响,确定特别关税的加税税率;第三,发布特别关税,发布特别关税的文件,宣布特别关税的实施。通常,特别关税的加税税率最高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