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外省人员收入需要按照本省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缴纳个税。只有当外省人员的收入只在外省收入,则需要按照外省居民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缴纳个税,如果外省人员兼职在本省务工,则应当按照本省和外省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处理。
首先,外省人员收入需要按照本省和外省个人所得税法核算出收入的完整总额。然后,根据外省和本省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出外省和本省收入的合并额以及其中本省收入的部分,计算出相应的应纳税额。之后,根据本省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出本省的个税应纳额,并减去本省收入部分的税额。最后,将剩余的本省个税额加上外省个税额即可得出最终的外省人员收入的合并计算应缴纳的个税额。
拓展知识:外省人员务工期间在本省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本省和外省共同负担,具体由双方经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