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金融资产增值税会计分录是指企业在销售金融资产时,对发生的货币资产增值税金发生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发生销售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其增值税应税金额为增值税前实际销售额所得利润所乘以当地增值税税率后所得的算出结果,因而,该笔增值税应税金额扣除前,销售金融资产所得实际利润,即为实际应纳增值税金额。由此可见,销售金融资产时产生的增值税应纳金额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负担,因而必须全面考虑该情况下的会计分录。
具体而言,销售金融资产增值税会计分录一般可分为三步:Ⅰ.确定应纳税金额;Ⅱ.计提增值税;Ⅲ.填制增值税税收缴纳申报表。
首先,在确定应纳税金额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销售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金额,以便确定应交税款金额。其次,在计提增值税时,企业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本期计提应交增值税”的项目,将该金额金额计提入本期费用。同时,企业应将本期计提的应交税款金额预充到企业应交税款的应交税账户中,以备其后按时缴纳税款。最后,在填制增值税税收缴纳申报表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制相应的增值税税收缴纳申报表,以便准确而及时的报税。
拓展知识:销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金额,除了相关的会计分录外,还需要其它的相关税务处理,比如税务申报,税收缴纳实收凭证等,企业应该细心把握这些税务程序,以保证税收的准确性与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