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计提的基数是企业应纳税负担的主要依据,包括每月实际发生的税负数额、国家规定的计税基数以及各级税务机关另行规定的其他基数。
一般来说,企业计提本月附加税,可基于实际发生的地方税负数额的35%或50%计提,一般来说,实际发生的地方税负数额必须大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基数。若实际发生的地方税负数额小于最低计税基数,则依据最低计税基数计提。
另外,各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自身的税收情况,规定每月最低计税基数,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计税基数。因此,企业在计提本月附加税时,应关注各级税务机关最新规定的最低计税基数,并按照自身的实际发生的税负数额来计提附加税。
拓展知识:除了根据实际发生的税负数额计提附加税,企业还可以根据月度销售收入计提附加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月销售收入乘以比例系数再乘以月度附加税税率,即可计算出当月应缴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