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答:对于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的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
1、财税〔2017〕39号第四(一)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2、财税〔2017〕39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第四条(二)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三条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保单凭证,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为其税前扣除,不得拒绝。
综上所述,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对于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的这一问题,看完上述文字的解释相信您现在能够很肯定的回答这一答案了!更多关于税前扣除的相关知识,您可以多加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