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税金及附加多计提是指企业应纳税款期间,被取消或发生变化的税金或附加未及时计提而造成既往未计提的税金及附加,企业在下一纳税期间须按照有关税收征收规定,按时计提上年度欠缴税金或附加。
一般来说,企业的跨年度税金及附加应按照发生变化前未计提税金的税率,按照上年度未纳税款项计提税金及附加,同时应核实上年度的发票明细及账务凭证,以免对同一经济事项计提止损及重复计提税金及附加。
此外,如果中间期间会有取消或重新计提税金及附加的情况发生,企业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取消的未计提税金及附加进行抵扣和补计提,即如果在上一年度未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在本年度又发生因取消、抵扣,而可向上一年度追回的税金及附加,则应在本年度减少或取消税金及附加的计提。
拓展知识:跨年度税金及附加计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按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后续几个月,以更合理地缴纳税金或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