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是指,即企业在申报海关进口增值税时,必须先比对所报增值税缴纳的实际应征税额与合计销售额,实现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增减抵消”后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
“先比对后抵扣”方式,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企业缴纳增值税及零税率的资金压力,但也会加重企业的账务工作负担。同时,这也是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管理规定的“先比对后抵扣”方式,企业报送相关审计数据;依据海关发票申报后,将无法发票抵扣项目对应应征金额记录在特殊编号上;同时对税款的对应金额进行实时累加,并及时税务部门查验,保证税收正确抵扣。
此外,“先比对后抵扣”方式也有助于提高完税凭证的可信度,从而提升海关进口增值税管理的效率,有效加强税收管理,保障各形式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正确性。
总之,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比对后抵扣”,这不仅充分体现出了国家对从业人员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视,也有效地帮助企业减轻财政负担,使其在合规缴纳增值税的同时,缩减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