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会计分录是指企业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简易计税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发[2009]6号)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和政策,根据其月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月进行增值税计算,从而形成的会计分录。
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会计分录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增值税计提摘要、增值税销项发票核销明细、增值税进项发票核销明细和增值税计提明细。
增值税计提摘要是指在按月进行增值税计算时,在每一科目费用抵扣和税务抵扣全部确认后,将计提额按税率汇总分类后,用一个表格总计汇总起来而形成的计提摘要表。
增值税销项发票核销明细是指在按月进行增值税计算时,根据销项发票明细表汇总出的开票销售金额及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将销售金额及其对应的增值税一起分类汇总而形成的核销明细表。
增值税进项发票核销明细是指在按月进行增值税计算时,根据进项发票明细表汇总出的采购金额及其对应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将采购金额及其对应的增值税一起分类汇总而形成的核销明细表。
增值税计提明细是指在按月进行增值税计算时,按照征税税率,将应缴税款进行分类摘要而形成的计提明细表,用来清楚唯一确认计提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计税原则和计算金额的准确性。
总之,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会计分录是由上述4部分组成,此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会计分录,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控制和监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资金流动情况。
拓展知识:
增值税计提简易计税方法的最大优势,是比使用标准计税程序更便捷,简化了计算步骤,更易于实施。另外,标准计税方法会产生大量因业务变动而变动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导致计算时间及成本的提高,而简易计税方法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计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