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是指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一种税收制度,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种税收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的特点是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对生产、流通企业来说,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种,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减除法,即在销售额中减去购进货物的金额,对剩余的部分征税;另一种是加计法,即在购进货物的金额上加上一定比例的税额。
其次,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在生产、进口和零售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奢侈品和污染环境的产品,如烟酒、珠宝、化妆品、高档汽车等。
最后,营业税是对企业和个人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的主要目的是调节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服务业、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业。
拓展知识:2012年起,我国开始进行营改增改革,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原有税制中的重复征税现象,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经过多年的推进,营改增改革已基本完成,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