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

2017-12-13 17:30 来源:网友分享
2704
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都要汇总到法人单位缴纳,总部汇总申报所得税即可.详情请看下文详细节介绍。

    跨地区的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执行,

    新所得税法规定,所得税都要汇总到法人单位缴纳,总部汇总申报所得税即可.但是新税法很多具体操作细则没有出来,你们分公司还是属于当地税务局管理,所以最好也去申报一下,以免麻烦.但是不在当地交所得税.

    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相关阅读

    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分支机构,系指纳税人总机构在其注册经营地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非法人营业执照,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单独计算盈亏的机构.

    二、分支机构,由总机构持《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其主管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经总机构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审核后,核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的全部内容了,跨地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办理税务登记吗?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