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的项目包括:买卖合同、抵押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商品买卖证明、不动产权证、抵押质物权证、置换及兑换质物权证等。
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货物、劳务、服务等商品、服务的现货买卖等约定的纸质合同;
抵押合同:指双方就其中一方以财产抵押形式出借贷款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把财产或有形无形财产送给他人而缔结的文书性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租赁人将其所拥有或占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租赁出去享有收取租金的收益,而被租赁人则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双方约定的纸质合同;
承包合同:是指双方就一方承担工程、服务等责任约定的纸质合同;
借款合同:指双方就一方以财产借款给另一方的合同;
保证合同:是指双方就一方为另一方负有保证责任的合同;
担保合同:指双方就一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合同;
商品买卖证明:是指商品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交换的证明;
不动产权证:指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必须由不动产权局登记、发放的证明;
抵押质物权证:是指当事人就其中一方以财产抵押形式出借贷款时,双方交换的证明;
置换及兑换质物权证:指双方在置换及兑换的商品交换时交换的证明。
上述项目中凡是交易双方进行买卖、抵押、赠与、租赁、承包、借款、保证、担保等行为时,均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收入性税收,其原则是取得收入,才收取税款,没有收入,则不收取印花税。因此,当交易双方发生收入性行为时,则需要依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拓展知识:印花税的征收也有一些独特的特殊情况,比如:婚姻登记及离婚司法判决时,在收到发票后需要缴纳印花税;也有融资租赁、购买收购债券及存款利息豁免等情况,也需要缴纳印花税。